《河口往事》---河口“喜乐堂”的妓女们上葛仙山了
“河口往事——系列文稿一百篇”
作者简介
杨必源,笔名杨碧源,字(网)号车头石痴、沙湾野老,土生土长河口人,现退休在家。当过知青、工人,专业文博,爱好文学,写过一些散文、小小说和诗歌,中国自然资源作家协会会员,江西省历史学会和考古学会会员。对铅山,尤其河口镇的历史文化有所研究,撰写相关文稿上百篇。
坐落在铅山境内的葛仙山,是我国著名的道教圣地之一。此山以前每年农历六月初一开山门至九月三十日关山门,期间都会有本县和外地善男信女组成的各种堂会,打着旗号浩浩荡荡上山朝拜葛仙公。其中一支堂会的旗号特别显眼,便是由河口妓女们组成的“喜乐堂”。
虽然喜乐堂的妓女们大都在山门快要关的那几天才去,也还是引起人们的一阵骚动。沿路老百姓听说了,无论是否信徒,也无论男女老少,都会从四面八方涌到路边来观看。气喘嘘嘘,就为了一睹众妓女的芳容。
河口喜乐堂的妓女们上葛仙山朝拜,当然不仅仅展示给人看的,也是希望葛仙公能够保估自己,在这一年里交上好转,安然无恙、诸事顺心,最好能遇到一个有钱的如意郎君。虽说她们给社会带来了诸多问题和危害,可毕竟也是人,有着七情六欲和悲欢哀乐。且她们中的绝大多数,也是生活所迫没有办法了才做的娼妓,祈求神仙保佑当情有可原。
俗话说,“饱暖思淫欲”。危害社会的黄、赌、毒,尤其“黄”这个东西,乃是相伴着经济的发展而滋生,跟随着市场的繁荣而漫延。历史上为江西四大名镇之一的河口,明末清初就已经很兴盛繁华,嫖娼卖淫干青楼这一行业,应该在那个时候就有了。如著名的烟花杨柳巷“桃花弄”,就相传乾隆皇帝都到此一游,只要是河口人,没有不知道的。
听老一辈人说,旧社会河口的娼妓非常多,尤其抗战期间,河口因未被日寇的铁骑染指,涌进了大量的难民,其中就包括了不少从南昌、九江和江浙一带来的工商大户,以及众多的国民医院、兵工厂等,使得街肆一时呈现出了畸形的繁荣。与此同时也跟来好多妓女,使得妓女数量一下子翻了一番。
据国民党三战区的《前线日报》披露,其时河口有妓女两千多。一个几万人的小镇,有两千多的妓女是个什么概念?即我们行走在街头弄尾,遇到十个女子当中恐怕就有一两个是娼妓。这也难怪当时能够组织得起一支颇具规模的妓女堂会队伍,还堂而皇之地上葛仙山朝拜。
河口的娼妓,本地人叫婊子,分为“开口”和“不开口”两种。所谓的“开口”,即能够吹弹歌唱。反之,不会吹弹歌唱的,便视为“不开口”。妓女卖淫的形式有三种。一种是开设妓女店(也叫妓院)。老板男的叫龟头,女的叫老鸨。里面的妓女称姑娘,没有人身自由,老板对她们所有的一切都要管,获得的收入更是全部要上交。当然,姑娘们的吃穿用度等一应开支,也都由老板负责。
民国时期河口妓院到警察局登记,缴纳了一定的“花捐”,是可以开门营业的。所以当年河口有妓院二十多家,约一百四、五十个姑娘。其中比较大的妓院三家,每家姑娘在二十个左右,还不包括抚养几年后,可以令其为娼的小女孩。
第二种形式是单打一的为娼者。此类妓女人身比较自由,无家无室,在自家或租来的房间挂牌接客;最后第三种形式的妓女为暗娼,河口当地人叫她们为半开门。这些妓女有家室,或为人妻,或为人母。只是因为生活过不下去,最终沦落为娼,依靠暗中接客挣钱为生。
上述河口娼妓,根据开口和不开口,以及长相、年龄、文化水平等情况,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。上等妓女分布在郭家弄、五云第、鲁家坪一带。她们多是开口的,不仅长相出众,还有一定的文化水平。可想而知,这些妓女接待的嫖客,不是有头有脸的军政界要员,便是腰缠万贯的富商巨贾。她们中的一些人还被嫖客长期包养,按月付给嫖资。
如河口某办事处的主任,就包养了鲁家坪一个妓女差不多有两年。中等妓女则在天星街、十字弄、牛皮厂、桃花弄、小河沿、火烧厂等地。她们接待的嫖客为一般的军政人员和不是很有钱的商贩、掮客之流。至于下等妓女,河口很多地方都有,尤以大河沿一带棚户区最多。她们多是倚门拉客,主顾为船夫排工,以及那些讨不到老婆又想偷腥的光棍们,花钱不多,照样解决了生理问题。
妓女们的接客形式,视等级不同而不同。除了下等妓女倚门拉客外,中上等妓女一般是“打茶会”(即嫖客来此仅为喝茶听曲取乐)、嫖宿和“调堂”(为嫖客将妓女带回去打茶会或嫖宿)。其中要算调堂的嫖资最多了。
因为够得上调堂的妓女,应该达到了一定的档次,能陪酒、会唱曲,甚至于吟几句诗作两下画等。警察局的花捐就是依据妓女的等级来收的,少则一个月几块,多的几十元一月,差别还是蛮大的。半开门的暗娼虽然不用交花捐,却时刻要遭受检查。一经查出,罚款也还是很重的。
随着一大批外地娼妓的到来,河口妓女这一行,不久便形成了扬州、杭州和本地三个帮派。且此三帮鼎立的局面,一直到抗战胜利那些外地妓女回原籍才结束。三个帮派中要算扬州帮的妓女最派场了,出堂的时候有跟班、伴娘和乐师等随行,
所以她们的出堂费和夜宿嫖资都要比本地帮高多了。而无论哪一帮的妓女,头一次接客的身价都特别高。如年初,某烟草公司小老板“开彩”一个17虚岁的妓院姑娘,就花去一百三十担大米,在河口曾经轰动一时。
妓女卖淫没有几个是心甘情原的,无论她属于哪一个等级,都有其苦衷。如有的是父母亡故,被亲友或债主推入到这个火坑;有的则是投亲未果,遭遇流氓骗子被拐进了娼门;更有甚者,竟是被自己吸毒或赌博的父母狠心卖到妓院的。当然,也不排除有一些好吃懒做的女人,自甘坠落做了婊子。然不管是哪种情况,为娼者一旦踏入妓院的门,那日子都不会好过。
尤其还是小姑娘时,挨打受饿那是常有的事。据一个十一岁就被卖到妓院的妓女说,她有一次饿得发慌时,还去偷过鸡食吃。而最痛苦的莫过于那些长期受到摧残后,不幸犯上“花柳病”的妓女。除了一生都难受外,还有可能从良后亦无子嗣,由此痛苦一生。
大量的河口妓女,还养活了一批男人。这中间有开妓院的龟头,亦有受顾妓院的管事、保镖和跟班等。还有一种“皮条客”,河口人称他们为“提灯笼”的。原因是卖淫嫖娼都是晚上营生,天黑走夜路须要灯笼照明,做拉皮条生意的人便手提灯笼在前面引路。后来有了电灯,街头弄尾也还是比较暗,仍需拉皮条的提着灯笼带嫖客去娼妇家,或牵引娼妇去到嫖客处,收取一点点提灯笼照明的小费。
嫖娼卖淫对社会危害如此之大,难道旧社会政府就不管,没有禁止过吗?还真是这么回事。一段时间政府是允许的,交了花捐就可营业。也有时会禁止,只不过为一种形式。如民国三十四年()抗战胜利,国民党当局一度禁娼,没有过多久,因了一些军政头目“以身作则”逛妓院,上行下效,严禁嫖娼卖淫逐成了一句空话。
要说真正将嫖娼卖淫这种社会恶瘤挖掉,乃是解放以后的事了。年,县政府开始对妓女进行改造,分为三个步骤实施。最开始是宣布封闭妓院,严禁卖淫嫖娼;而后对娼妓进行翻身解放教育,帮助她们成家立业;再就是组织民兵不定期检查,查出仍在卖淫的予以扣留。经过改造,多数妓女能够弃旧图新走上正路,不少还结婚成了家。
而后于年的民主改革中,政府为了彻底拯救妓女,民政、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,对残存的妓女实行全面改造。凡不愿从良的收容改造。其中岁数大了嫁人困难,又无家可归的,经过教育安置其工作。对少数患有性病的妓女,政府还责成卫生部门帮助她们治病。自此,河口的卖淫嫖娼得到了彻底的清除。
据统计,河口解放时约有一千名妓女,除大多数回了原籍,从良嫁人的两百多名,安置就业的一百多,其中仅上饶织布厂就按排了岗位三十多个。传说有个名妓嫁了一个普通职工,人们戏称该职工是独占了“花魁女”的“卖油郎”。
至于妓女院的那些龟头、老鸨和管事、保镖等,政府也没有忘了挽救她们。先是将她们集中起来进行教育,然后在群众的监督下继续开展自我改造。对其中的顽固分子,则采取召开小型的批斗会,组织妓女揭露其罪行等,营造一种非改造不可的紧张气氛,从而不得不接受改造,重新做人。当然,妓女们通过对老鸨等的揭露、批斗,自己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。
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在县文化馆工作。街的对面一家米粉店生意非常好,食客中还有很多上了年纪的男人。一问才知道,开这家米粉店的女老板(也是烫粉师傅),曾是鲁家坪一家妓院的头牌妓女,花名叫“夜明珠”。
虽然此时该女老板已经五十出头,仍丰韵犹存、风姿绰约,难怪那么多的老男人会去到那里吃粉。我就想,她该不会就是人们所说的,那个曾经被一个普通职工“卖油郎”独占了的“花魁女”。
最后我想说的是,本人撰写和发出这篇文稿,并不是说河口以前有妓女怎么好。或者如个别人说的那样,我是有意要揭露河口曾经的阴暗面。有意揭露河口曾经的阴暗面怎么了,它本来就存在吗?
何况我写的既然是河口往事,就像写上海历史少不了要写到十里洋场,和写南京历史就会提到秦淮河,妓女当为一个绕不开的话题,河口也一样。再说当年河口有那么多的妓女,不正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古镇历史上的兴盛与繁华吗?
(本文资料来源,为县、镇志书和前辈方女士、易文先生所写的相关文稿)
(写于二零一四年,近日修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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